江東控股集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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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馬鞍山市房屋置換擔保中心有限責任公司委托(以下簡稱委托人),我公司以現(xiàn)場競價方式,于2025年12月30日上午9時30分在代理機構拍賣廳對以下房產進行公開招租,現(xiàn)公告如下:
一、招租標的
| 序號 | 標的 | 面積約(㎡) | 租期(年) | 年租金起拍價(元) | 競租保證金(元) | 履約保證金(元) | 備注 |
| 1 | 湖北路17-21-1號房產 | 730 | 2 | 177396 | 10000 | 30000 | 首次出租租金按季度支付,續(xù)租租金按半年支付。 |
| 2 | 湖北路17-21-2號房產 | 68 | 38000 | 5000 | 9500 | ||
| 3 | 湖北東路456號15棟6-1號房產 | 74.82 | 20292 | 5000 | 5000 | ||
| 4 | 湖北東路456號15棟6-2號房產 | 70 | 18984 | 5000 | 4800 | ||
| 5 | 荷西嘉園19-109#-209#房產 | 352.22 | 190000 | 10000 | 40000 |
注:1.每輪報價遞增幅度為200元,或遞增幅度的整數(shù)倍。
2.競買人一旦競價,即表明認可一切拍租現(xiàn)狀。
二、競租要求
1.凡依法設立、有效存續(xù)的并具有良好商業(yè)信用、財務狀況和銀行資信的境內企業(yè)法人(企業(yè)法人的營業(yè)執(zhí)照必須在有效期內,否則其報價無效)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(法律另有規(guī)定除外),且未被法院列入失信被執(zhí)行人名單的,均可參與。
2.參與競租的人可委托代理人(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)進行競租。競租前,競租人(法定代表人、其他組織的負責人)須與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代理機構辦理委托手續(xù)。如委托手續(xù)不全,競租活動將被認定為委托代理人的個人行為。
3.因不符合條件而參加競租的,由競租人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。競租人在競租過程中如有違法違紀行為或取得競得資格后違約的,其競租保證金不予退還。
4.境內企業(yè)法人參與競租時,企業(yè)法定代表人需為該企業(yè)承租該房產提供連帶責任擔保。
5.不接受以聯(lián)合體形式參與競價,不得轉讓、分包給其他單位及個人。
6.房屋用途為經營。
7.租金支付方式:首次出租按季度支付,首次簽訂《房屋租賃合同》前,須付清首期租金(1個季度);以后每期租金須在下一個季度起始前30日付清。續(xù)租后調整為按半年支付。
8.租賃期間,租賃房屋發(fā)生的水、電、燃氣、通訊、垃圾清運、物業(yè)管理及安全等問題,均由競得人(即成交的競租人)承擔相關費用和一切責任。競得人自行負責房屋及內部所有配置設備的裝潢、裝修、維修等,不得改動或破壞房屋結構,費用自理。租賃合同提前解除或合同期滿不再續(xù)租時,競得人應保持合同租賃標的物完好,返還的租賃標的應處于正常使用狀態(tài)。合同標的物內不可移動的固定裝修、設施等不得拆除,無償歸委托人所有。
9.競得人經營的業(yè)務必須經委托人同意,其經營業(yè)務僅限于合法合規(guī)的經營項目,必須符合法律法規(guī)和馬鞍山市城市管理要求及限定的經營范圍。禁止經營對租賃標的及周邊環(huán)境造成安全、衛(wèi)生、環(huán)保、市容、文明創(chuàng)建等不良影響的涉及明火、明煙、排污、噪聲等項目,不得損害公共利益或妨礙他人正常工作、生活。
10.競得人未經委托人書面同意,不得對外分租、轉租、出借或與他人聯(lián)營。若競得人轉租、轉包、出借或與他人聯(lián)營,須書面向委托人報備,并提供一份與第三方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至委托人備案。
11.若競得人違約,則其與第三方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自動失效,委托人有權利直接與第三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。
12.競得人在競價結束現(xiàn)場簽署《成交確認書》后3日內將首期租金、履約保證金匯至指定賬戶。競得人將首期租金和履約保證金匯至委托人指定賬戶后,應在3個工作日內與委托人簽訂《房屋租賃合同》,逾期每日按照應付款總額萬分之五承擔違約金。未在規(guī)定時間內支付全部款項并簽訂《房屋租賃合同》,視為競得人放棄該標的的承租權,其繳納的保證金不退款,作違約處理,扣除傭金后歸委托人所有,競得人因此需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。
13.具體約定以委托人制定的《房屋租賃合同》為準。競租人可自行至代理機構查看《房屋租賃合同》。
14.如委托人在6個月內無法移交房屋使用權,則與競得人的租賃關系自動解除,委托人應退還競得人已交納的全部費用(不含利息),委托人及拍賣公司不承擔其他相關費用和責任。
15.拍租成交后,競得人應與房屋使用人協(xié)商相關費用。
三、競租方式
現(xiàn)場競價,采用價高者得的原則,確定競得人。
四、競租保證金繳納方式
1.競租人參與競價競租資產時須交納競租保證金,交納保證金賬號請聯(lián)系代理機構。
2.競得人(即成交的競租人)的競租保證金不沖抵房租、履約保證金和傭金。在辦理完畢全部交款并簽訂合同后,經委托人及代理機構確認無違約行為,競租保證金將無息退還。
3.未競得人的競租保證金在拍賣成交后3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。
五、競得人需承擔的競租費用
競得人應在競租成交后3日內向代理機構支付人民幣1500元的競租服務傭金。
六、咨詢、看樣、報名時間
1.自公告發(fā)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9日17時止接受咨詢(雙休日除外)。有意競租者請?zhí)崆芭c代理機構聯(lián)系,統(tǒng)一安排看樣時間。
2.報名截止時間:2025年12月29日17時。
七、特別提醒
1.標的物的位置、質量及裝飾裝修狀況以現(xiàn)狀為準,競租人應在本公告截止日期到期前,自行到現(xiàn)場查看租賃標的的現(xiàn)狀,自行了解相關政策及規(guī)定,自行承擔因政策、市場等變化帶來的一切后果及責任。請慎重決定是否參與競租。凡參加競租者均視同已經實地踏勘,確認并認可了租賃標的地點、周圍環(huán)境、出租范圍、出租面積及對競得人的基本要求等所有狀況,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標的物的現(xiàn)狀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。委托人與代理機構不承擔本標的物的瑕疵擔保責任。
2.競租人在競價前自行做好盡職調查,競租人應自行判斷是否符合受讓本項目的資格。
3.因不符合條件而參加競租的,由競租人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由此產生的全部后果,包括但不限于費用、風險和損失。
4.若本次出租房屋的實際面積與公告中的面積有差異的,以實際移交面積為準,面積誤差不作為調整房屋租賃租金或退租等理由。
八、聯(lián)系方式
代理機構:馬鞍山市政通拍賣有限責任公司
聯(lián)系人:譚萍 聯(lián)系電話: 0555-2471025 18955550248
地 址:馬鞍山市佳山路366號鴻烈大廈8樓802室
現(xiàn)公告如下:
一、招租標的
| 序號 | 標的 | 面積約(㎡) | 租期(年) | 年租金起拍價(元) | 競租保證金(元) | 履約保證金(元) | 備注 |
| 1 | 湖北路17-21-1號房產 | 730 | 2 | 177396 | 10000 | 30000 | 首次出租租金按季度支付,續(xù)租租金按半年支付。 |
| 2 | 湖北路17-21-2號房產 | 68 | 38000 | 5000 | 9500 | ||
| 3 | 湖北東路456號15棟6-1號房產 | 74.82 | 20292 | 5000 | 5000 | ||
| 4 | 湖北東路456號15棟6-2號房產 | 70 | 18984 | 5000 | 4800 | ||
| 5 | 荷西嘉園19-109#-209#房產 | 352.22 | 190000 | 10000 | 40000 |
注:1.每輪報價遞增幅度為200元,或遞增幅度的整數(shù)倍。
2.競買人一旦競價,即表明認可一切拍租現(xiàn)狀。
二、競租要求
1.凡依法設立、有效存續(xù)的并具有良好商業(yè)信用、財務狀況和銀行資信的境內企業(yè)法人(企業(yè)法人的營業(yè)執(zhí)照必須在有效期內,否則其報價無效)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(法律另有規(guī)定除外),且未被法院列入失信被執(zhí)行人名單的,均可參與。
2.參與競租的人可委托代理人(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)進行競租。競租前,競租人(法定代表人、其他組織的負責人)須與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代理機構辦理委托手續(xù)。如委托手續(xù)不全,競租活動將被認定為委托代理人的個人行為。
3.因不符合條件而參加競租的,由競租人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。競租人在競租過程中如有違法違紀行為或取得競得資格后違約的,其競租保證金不予退還。
4.境內企業(yè)法人參與競租時,企業(yè)法定代表人需為該企業(yè)承租該房產提供連帶責任擔保。
5.不接受以聯(lián)合體形式參與競價,不得轉讓、分包給其他單位及個人。
6.房屋用途為經營。
7.租金支付方式:首次出租按季度支付,首次簽訂《房屋租賃合同》前,須付清首期租金(1個季度);以后每期租金須在下一個季度起始前30日付清。續(xù)租后調整為按半年支付。
8.租賃期間,租賃房屋發(fā)生的水、電、燃氣、通訊、垃圾清運、物業(yè)管理及安全等問題,均由競得人(即成交的競租人)承擔相關費用和一切責任。競得人自行負責房屋及內部所有配置設備的裝潢、裝修、維修等,不得改動或破壞房屋結構,費用自理。租賃合同提前解除或合同期滿不再續(xù)租時,競得人應保持合同租賃標的物完好,返還的租賃標的應處于正常使用狀態(tài)。合同標的物內不可移動的固定裝修、設施等不得拆除,無償歸委托人所有。
9.競得人經營的業(yè)務必須經委托人同意,其經營業(yè)務僅限于合法合規(guī)的經營項目,必須符合法律法規(guī)和馬鞍山市城市管理要求及限定的經營范圍。禁止經營對租賃標的及周邊環(huán)境造成安全、衛(wèi)生、環(huán)保、市容、文明創(chuàng)建等不良影響的涉及明火、明煙、排污、噪聲等項目,不得損害公共利益或妨礙他人正常工作、生活。
10.競得人未經委托人書面同意,不得對外分租、轉租、出借或與他人聯(lián)營。若競得人轉租、轉包、出借或與他人聯(lián)營,須書面向委托人報備,并提供一份與第三方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至委托人備案。
11.若競得人違約,則其與第三方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自動失效,委托人有權利直接與第三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。
12.競得人在競價結束現(xiàn)場簽署《成交確認書》后3日內將首期租金、履約保證金匯至指定賬戶。競得人將首期租金和履約保證金匯至委托人指定賬戶后,應在3個工作日內與委托人簽訂《房屋租賃合同》,逾期每日按照應付款總額萬分之五承擔違約金。未在規(guī)定時間內支付全部款項并簽訂《房屋租賃合同》,視為競得人放棄該標的的承租權,其繳納的保證金不退款,作違約處理,扣除傭金后歸委托人所有,競得人因此需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。
13.具體約定以委托人制定的《房屋租賃合同》為準。競租人可自行至代理機構查看《房屋租賃合同》。
14.如委托人在6個月內無法移交房屋使用權,則與競得人的租賃關系自動解除,委托人應退還競得人已交納的全部費用(不含利息),委托人及拍賣公司不承擔其他相關費用和責任。
15.拍租成交后,競得人應與房屋使用人協(xié)商相關費用。
三、競租方式
現(xiàn)場競價,采用價高者得的原則,確定競得人。
四、競租保證金繳納方式
1.競租人參與競價競租資產時須交納競租保證金,交納保證金賬號請聯(lián)系代理機構。
2.競得人(即成交的競租人)的競租保證金不沖抵房租、履約保證金和傭金。在辦理完畢全部交款并簽訂合同后,經委托人及代理機構確認無違約行為,競租保證金將無息退還。
3.未競得人的競租保證金在拍賣成交后3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。
五、競得人需承擔的競租費用
競得人應在競租成交后3日內向代理機構支付人民幣1500元的競租服務傭金。
六、咨詢、看樣、報名時間
1.自公告發(fā)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7日17時止接受咨詢(雙休日除外)。有意競租者請?zhí)崆芭c代理機構聯(lián)系,統(tǒng)一安排看樣時間。
2.報名截止時間:2026年1月7日17時。
七、特別提醒
1.標的物的位置、質量及裝飾裝修狀況以現(xiàn)狀為準,競租人應在本公告截止日期到期前,自行到現(xiàn)場查看租賃標的的現(xiàn)狀,自行了解相關政策及規(guī)定,自行承擔因政策、市場等變化帶來的一切后果及責任。請慎重決定是否參與競租。凡參加競租者均視同已經實地踏勘,確認并認可了租賃標的地點、周圍環(huán)境、出租范圍、出租面積及對競得人的基本要求等所有狀況,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標的物的現(xiàn)狀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。委托人與代理機構不承擔本標的物的瑕疵擔保責任。
2.競租人在競價前自行做好盡職調查,競租人應自行判斷是否符合受讓本項目的資格。
3.因不符合條件而參加競租的,由競租人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由此產生的全部后果,包括但不限于費用、風險和損失。
4.若本次出租房屋的實際面積與公告中的面積有差異的,以實際移交面積為準,面積誤差不作為調整房屋租賃租金或退租等理由。
八、聯(lián)系方式
代理機構:馬鞍山市政通拍賣有限責任公司
聯(lián)系人:譚萍 聯(lián)系電話: 0555-2471025 1895555024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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